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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石镇2021年临时聘用教师招聘公告

来源:东莞教育 时间:2021-01-15 作者:东莞教师招聘云(公众号)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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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我镇公办中小学教师紧缺的情况,确保教学秩序和学校管理的正常开展,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临时聘用教师1名。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采用公正、科学的方法管理聘用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薪酬待遇

(一)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见附件《东莞市企石镇公开招聘2021年公办中小学临时聘用教师岗位表》:

1.小学教师岗位

招聘岗位

语文

人数(1人)

1

(二)被聘用者享受待遇:

小学临时聘用教师年薪10万元(未含班主任津贴)。

三、招聘对象

2020年及之前毕业且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工作岗位;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3.身心健康,性格开朗,有强烈的责任心与上进心,有胜任本职工作的信心;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二)资格条件

1.教师资格证要求:

①2019、2020年本科(学士)毕业生(含师范生和非师范生)报考须提供对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或者提供教师资格类别认定对应层次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

②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或博士学位),尚未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的报考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但考生须承诺在正式入职后一年内试用期满之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③非以上两类人员报考原则上须提供教育系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2.学历资格:小学需在职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学位类别不能作为专业类别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近却未列入岗位要求范围,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由招聘单位审核后认定为相近专业的可报考。

4.年龄条件:一般在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或工作特殊需要,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要求;年龄计算截止到2021年1月19日。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特定条件。

五、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考核(试讲和问答)——资格复审——体检——公示与聘用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13日至1月20日;

2.报名方式:采用投递应聘材料的方式报考,报考人员将应聘材料压缩打包发至指定邮箱:dgqsgkzp@163.com。邮件名称为“岗位序号+岗位名称+姓名”,如:小学语文教师李某某,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另外,所有考生在报名期间加入东莞市企石镇2021年临聘教师招聘工作QQ群(群号637375842),入群后请修改备注名(岗位序号+招聘岗位+姓名),在报考期间如邮箱报名不成功,可在群内私聊发给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往后相关通知也将会在群里公布,请各考生及时留意。

3.报名提交材料(需按材料名称命名文档)

①《东莞市企石镇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临时聘用教师报名表》(见附件1);

②内地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提供就业推荐表、毕业成绩单或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④教师资格证扫描件或相应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扫描件;

⑤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初级及以上层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无职称者不需提供);

⑥个人片段教学录像(针对自己所报学科选定一个教学内容,提交一个5分钟左右的片段教学录像);

⑦个人工作总结或个人简历(需含有个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学习经历和工作(含社会实践)情况总结、获奖情况等信息);

⑧其它材料(如荣誉证书等)。

(二)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由教育管理中心组成考核小组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按照岗位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考核人员名单,不达此比例的,实际达标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考核环节。入围面试考核人员名单,将通过企石教育(微信公众号)、企石教育网等发布,请应聘者及时留意并按要求参加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分为试讲和问答两个环节。

1.组织形式:由教育管理中心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面试环节考核。

2.面试考核时间及地点:考试时间:初定2021年1月底至2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明及面试前一周核酸检测结果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考核,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处理。

3.考试安排:

面试考核形式:面试考核分为试讲和问答两个环节。

(1)试讲形式及内容:

以抽签方式确定试讲顺序;考生现场抽题,提前30分钟备课,然后进行10分钟片段教学。

4.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成绩(小学语文教师岗位)=试讲成绩(占70%)+问答成绩(占30%);

5. 考试实行百分制, 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分岗位按应聘者的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面试考核成绩须≥80分,低于80分不予录取;达标者按1:1比例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如出现2人以上考试总成绩相同,则先按照试讲(实操)成绩、后按照问答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四)资格复审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复审提交纸质材料如下:

1.《东莞市企石镇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临时聘用教师报名表》(附件,一式一份),需双面打印、贴相片并亲笔签名;

2.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应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

5.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毕业生录用后一年后提供);

6.其它荣誉及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在外镇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工作且在有效合同期内的临时代课教师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证明须由校长和举办者同时签署;

8.个人工作总结或个人简历(需含有个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学习经历和工作(含社会实践)情况总结、获奖情况等信息);

9. 计生证明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一式一份。

(五)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另行通知)到指定三甲医院进行体检,无理由迟到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2.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确定拟聘人员:教育管理中心组成考核小组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镇组织办审批同意,在企石教育(微信公众号)、企石教育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七)递补录用

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复审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放弃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用人单位有权决定是否递补其他考生。

(八)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无异议后,由企石镇教育管理中心通知拟聘用人员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内(接通知后五天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在规定时间内(接通知后五天内)不能提交上述证件,无充分理由不来签订聘用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用人单位有权决定是否递补其他考生。

2.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设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拟聘人员被审定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二)考生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要求报考,个人条件与报考要求不相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应届毕业生应在上岗前取得毕业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应聘、聘用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七、咨询:东莞市企石镇教育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769-86661025 

八、本公告解释权归东莞市企石镇教育管理中心。

附件:1.东莞市企石镇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临时聘用教师报名表

      2.东莞市企石镇公开招聘2021年公办中小学临时聘用教师岗位表

                            

东莞市企石镇教育管理中心

                          2021年1月11日


附件1 东莞市企石镇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临时聘用教师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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