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乐于奉献,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和心理素质,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创新意识,身体条件符合《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标准(2011年修订)》要求。
2.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年龄45岁以下(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普通话二乙(语文专业二甲)及以上;能熟练运用多媒体技术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3.普通全日制毕业生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教师资格证或录用后一年内获得教师资格证,应聘英语教师的毕业生须提供专业英语等级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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