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公开招聘
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通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8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8名。具体职位见《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需要; 4.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6.具体年龄要求见职位表,年龄计算截止至2021年11月20日; 7.下列情况不接受其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2)近3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造假等行为的; (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者于11月24日18:00前将《报名表》(附件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证书备案表(可在学信网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证及证明自己能力的相关材料等扫描件发送至邮箱:hdjszp@163.com。 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通知进入考试环节。 (二)考试 1.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专业素质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2.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具体的通知为准。 (三)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历学位、技术资格、工作实际等情况等。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缺额可以按顺序进行递补。 (四)体检与公示 (五)签订劳动合同 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初次签订劳动合同时间为一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续签。 实行经费包干制,其中A01至A04职位的包干经费为7.2万元/年/人(含单位及个人五险一金费用);A05职位的包干经费标准见附件2。 1.《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职位表》 (扫二维码查看附件) 2.《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A05职位聘用人员包干薪酬》 (扫二维码查看附件) 3.报名表 (扫二维码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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