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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筹)赴广州参加高校毕业生(医疗卫生类)专场洽谈会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公告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0-10-24 作者:潮汕教师招聘(公众号)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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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和实际工作需要,依照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参加广东省急需紧缺人才百校万企公益招聘2020年秋季系列活动工作方案》精神,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潮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筹建中心决定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含仍在就业择业期内的2019、2020年毕业生),招聘潮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筹)专任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专业教师40名(详见附件1:《潮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筹)参加高校毕业生(医疗卫生类)专场洽谈会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人员(含仍在就业择业期内的2019、2020年毕业生),且研究生学段专业与本科学段专业属同一门类或相近专业(具体与各个招聘岗位相对应,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卫生健康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创新、开拓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工作细致、认真、责任心强;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标准;

  4.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周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中共党员受纪律处分被开除党籍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做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做出之日起未满五周年的;

  3.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招聘的报名截止日。

  四、招聘原则及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招聘的原则,对应聘者采用现场直接考核的办法进行招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在潮州市政府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http://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rlzy/index.html)、市教育局网页(http://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jyj/index.html)、潮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筹建中心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6日,9:00-17:00。

  2.报名地点:广州市天河体育中心田径副场内。

  3.报名需提供材料:

  ①潮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筹)参加高校毕业生(医疗卫生类)专场洽谈会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工作方案报名表(附件2);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

  ④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未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

  ⑤就业协议书(使用电子就业协议书的除外)

  ⑥其他奖惩证书等资料。

  报名时报名者应承诺提交材料和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如因个人提交材料和填报信息失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核和考核

  由考核工作小组对报名者的资格、学历和其他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者进行现场直接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综合能力素质,考核合格者按每个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为体检对象。

  (四)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因使用电子就业协议书无法及时领取就业协议书的,先签订临时协议)。

  (五)体检

  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体检对象凭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或考核通知书)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按自动弃权处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考察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证明)、学习或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

  (七)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汇总上报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在潮州市政府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http://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rlzy/index.html)、市教育局网页(http://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jyj/index.html)、潮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筹建中心微信公众号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须在约定期限内带齐证件到指定地点办理聘用手续,筹建中心须确认聘用人员档案到位方可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签聘用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证件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六、有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性质列编,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潮州市各类相关人才政策的工资福利待遇。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严格执行《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有序恢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线下工作的通知》(潮人社函〔2020〕43号)文件要求。工作人员和考生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情况、来粤方式等情况。持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的工作人员和考生,方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所有人员在进入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场所时,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现场。

  (二)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联系人:方老师(15876868866)、黄老师(18125805633)。


附件:

1.附件1:潮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筹)赴广州参加高校毕业生(医疗卫生类)专场洽谈会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岗位表.xlsx

2.附件2:潮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筹)赴广州参加高校毕业生(医疗卫生类)专场洽谈会公开招聘专业教师报名表.docx

3.附件3:潮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筹)简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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