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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理工学院(筹)教师、管理及技术人员招聘公告返回公告列表 >>

2020-06-29 被浏览:138次
一、学院简介

汕尾理工学院(筹)是广东省和汕尾市高起点、高水平、高标准建设的本科层次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由深圳大学对口帮扶筹建,定位为公办应用型普通本科院校。汕尾市位于粤港澳大湾区东翼,区位优势明显,是一座拥有长455.2公里海岸线和光荣革命传统的滨海城市。学校选址在汕尾市城区马宫街道(长沙湾高速公路出口),紧邻深汕特别合作区,交通便利,依山面海,环境优美。学校规划校园占地约2000,学生规模20000人,分期建设。

学校将建设以理学和工学为主,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和农学等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并按计划发展和优化学科布局。一期设立8个学院,在校生规模达10000人。首批设立海洋与食品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新材料与新能源学院、先进制造学院、化工与环境工程学院、商学院、创意设计学院、人文社科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拟开设海洋资源开发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等专业

学院实施高端人才引进计划,围绕重点建设的学科和专业,针对性引聘高层次人才,以高水平人才带动和提升整体师资队伍水平。打造优良的学术平台,构建良好的学术氛围和创新机制,汇聚高水平人才;建立完善的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的遴选、培养与考核机制,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条件和氛围,培养高水平应用型人才。

、招聘基本条件与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作风优良,品行端正;

2. 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立德树人,具有严谨学风和高尚师德;

3. 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获得副高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较强教学科研或者行政管理能力;

4. 具有正常履职的良好身体条件;

5. 具有相关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 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 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要求

1. 学科带头人教授岗位要求

1) 获得海内外知名高校或研究机构博士学位。

2) 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主持过国家级项目。

3) 对本学科有系统研究能够把握本学科的发展方向。

4) 以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公开发表文章20篇以上,其中,发表SCISSCICSSCI等高水平论文5篇以上,并至少1篇影响因子大于5

5) 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6) 具有副高级或正高级职称人员优先。

2. 学科带头人副教授/准聘副教授岗位要求

1) 获得海内外知名高校或研究机构博士学位。

2) 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主持过省级项目。

3) 以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公开发表文章10篇以上,其中发表SCISSCICSSCI等高水平论文5篇以上。

4) 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5) 出站博士后优先。

准聘副教授:参照汕尾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预聘期三年,三年内需通过职称评审程序取得正式的副高级职称任职资格。

3. 学术骨干岗位要求

1) 正式获得博士学位或应届博士毕业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毕业。

2) 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以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公开发表文章2篇以上。

3)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 骨干教师岗位要求

1) 正式获得硕士学位或应届硕士毕业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毕业。

2) 具有较好的学术基础发表论文者优先

3) 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

5. 管理及技术人员岗位要求

1) 正式获得硕士学位或应届硕士毕业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毕业

2) 年龄要求,博士学历人员,年龄原则上在45岁以下;硕士学历人员,年龄原则上在30岁以下(辅导员岗位要求26周岁以下);

3) 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4) 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本公告发布之前取得,且须在资格初审时提供(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资格初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

5) 同等条件下,有3年以上高校从业经历或执业资格及熟练的专业实践技能者优先。

四、待遇

1. 薪酬及人才引进待遇

薪酬及人才引进待遇由汕尾市事业单位人员薪酬待遇和扬帆人才计划待遇两部分组成。薪酬待遇因学历、职称、工龄等因素影响,不同人员所对应的事业单位人员的薪酬待遇不同,因此下表薪酬待遇一栏是估计值。符合条件的扬帆计划引进人才待遇根据汕尾市红海扬帆人才计划(汕尾委字〔201911号)文件整理进一步了解可阅读该文件

汕尾理工学院(筹)人才引进待遇一览表

人才类别

薪酬待遇

(万元/年)

扬帆人才计划待遇

生活/岗位补贴

(万元/年)

住房补贴

(万元)

专项工作

经费(万元)

备注

领军人才

A类

35

14.4

350

300-500

聘用合同3年及以上。

领军人才

B类

30

12

250

200

领军人才

C类

25

9.6

150

100

教 授

23

10

35

聘用合同5年及以上,生活/岗位补贴享受5年。

副教授

18

3

25

博 士

15

10

25

硕 士

11

1

15

2. 其他待遇

1) 我校将积极协助符合相关人才政策的人员申报国家、省、市级相应人才资格认定。

2) 学校提供周转房。

3) 可协助安排博士、副教授和教授配偶的工作,按照对应对口原则,以随调和招聘优先方式解决。

4) 随迁子女无论户籍是否迁入,均可享受与本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由教育部门按照相关政策安排就读公办学校和幼儿园。

、招聘程序

1. 资格审查

1) 学校人事处进行基本条件初审;

2) 各用人单位进行专业审查提出入围面试名单。

2. 招聘面试

进入面试的博士、副教授及教授,学校提供面试时的往返交通费用和23晚住宿酒店费用。

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根据需要每月进行一次。面试包括自我介绍、试讲和提问三部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相关技术专长,以及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综合分析、应变等方面表现和能力。

3. 体检录用

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拟录用人选。

4. 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时间要求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831日止。本次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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